近年來,全國各地相繼出臺了多項地方條例和管理規定,明確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實現消防控制室的單人值班模式。這一系列政策加速了消防信息化的進程,為監管部門帶來可靠的數據支撐,同時有效減輕了社會單位的值班負擔,對社會單位、運維單位以及政府監管部門均帶來了顯著的益處。
《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在能夠通過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功能的情況下,消防控制室可至少配備一名持有操作職業資格證書的值班人員。《重慶市消防條例》也指出,若通過該系統實現遠程操作所有功能,則可實行單人值班。《浙江省消防條例》同樣提及,與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后,消防控制室可改為單人值班制度。福建、新疆、廣西等多地也同樣推出了相關的政策。從這些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出,單人值班模式的實施與“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以及“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這兩個要素緊密相關。該系統是否必須由政府主導建設?
雖然政府在推動和規范該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方面起著重要作用,但系統的建設和運營并不一定需要政府直接參與。政府通過頒布相關法規和標準,如國家標準GB50440-2007《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和GB26875-2011《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等來規范系統的建設和應用?。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定義是什么?
針對“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定義,可以參考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2007。該標準明確指出,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是一個能夠接收、處理和查詢聯網用戶的火災報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向消防通信指揮中心或其他接處警中心發送確認后的火災報警信息,并對聯網用戶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進行管理的系統。
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如何把握?
至于“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具體含義和標準,雖然沒有明確定義,但結合上下文和實際操作需求,系統若要符合政策需求,必須能夠全面接收、處理和響應消防控制室的所有控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火災報警、設備狀態監測、聯動控制、遠程報警、數據呈現等。同時,該系統還應具備高度的可靠性和穩定性,以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準確地發揮作用。
一方面,利用智能化程度不斷提升,且滿足“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系統,實現對火災風險的精準預測和預警,進而減少人力成本,滿足單人值班的需求;另一方面,系統的兼容性和可擴展性需要持續迭代加強,與更多種類的消防設備和系統進行對接,形成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防護網,保障正確響應,快速初期處置。未來,政府和社會各界也將繼續加大對消防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動相關政策法規的完善和實施。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未來的城市消防工作將更加高效、智能和人性化,為構建平安城市、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