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是為了在火災事故發生時能夠快速、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制定的。以下是預案的主要內容:
一、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單位范圍內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辦公場所、生產車間、倉庫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本單位成立滅火應急疏散指揮部,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和指導滅火應急疏散工作。指揮部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信聯絡組和安全救護組等四個工作組,各組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應急處置任務。
三、應急處置程序
1. 預警:發現火災事故時,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采取應急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2. 接警:指揮部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啟動本預案,迅速向各工作組下達指令。
3. 處置:各工作組按照指令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包括滅火、疏散、通信聯絡和安全救護等。
4. 評估:在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應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處置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四、應急資源儲備
本單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和設備,包括滅火器、滅火器材、消防栓、泡沫滅火劑等滅火設備,以及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疏散設備。同時,應建立一支專兼職消防隊伍,負責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五、宣傳教育演練
本單位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同時,應定期組織滅火應急演練,加強各部門的協同配合能力,提高整體應急處置水平。
總之,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單位應認真制定、執行和不斷完善預案,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應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為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打下堅實的基礎。